教職成函〔2021〕12號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教育廳(教委)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,軍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: 根據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》規(guī)定,經與各成員單位協(xié)商一致,我部對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做換屆調整,成立第八屆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,現(xiàn)將組成人員名單印發(fā)給你們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第八屆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教育部2021年11月8日